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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办理首例冬虫夏草行政许可

发表时间:2024-11-13 作者:浙江省林业厅 资料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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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324  365园林网11月13日消息:

  11月11日上午,在兰溪市政务服务中心资规审批窗口,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的陈先生简简单单完成签字盖章后,收到了《出售冬虫夏草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这在兰溪,是第一例关于冬虫夏草的行政许可。

  冬虫夏草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以及《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第二十九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由省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购买、出售野生冬虫夏草需要浙江省林业局批准办理行政许可,省林业局将该事项审批职能委托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收到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的咨询申请后,工作人员积极跟进做好服务,在请教已成功办理的其他县(市、区)的经验基础上,严格按照冬虫夏草审批流程要求,耐心指导该公司备齐申请材料,网上在线申请。最终,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当场完成审批流程,出具了行政许可决定书。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保姆式”的暖心服务,也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享受到了更多的便利,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兰溪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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