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网   苗木供应信息 苗木求购信息 苗木报价 苗木品种 园林新闻 园林助手 苗木图片 植物库 园艺

您所在的位置: 园林网首页 > 园艺频道 > 农业资料库 > 农业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互联网  2006-06-23    
氯胺酮原料及氯胺酮注射 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实施 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 关
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 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三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
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0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四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贵州省农业厅行政许可事
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 贵州省农业行政许可听取 中国纤维检验局通过《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用途及土地出让金上缴、使用的规定,为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抑制城市盲目扩张,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用途  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将部分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  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确定。  三、关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管理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应分别在现有账户中设立专账,分账核算。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主要留在市、县,专款专用;各地可根据不同情况,将不超过30%的资金集中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制订。  四、关于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缴的监督,保证土地出让金专户资金优先足额划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专账;对挪用专账资金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追缴,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加强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佚名)

四川省种植业无公害农产 实施安全鉴定的农业机械 关于早籼稻收购中执行国
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 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
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大 贵州省监督农业行政许可 贵州省农业行政许可层级
湖南:关于切实抓好秋冬 《流通领域高致病性禽流 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

分享到:


加入收藏】【  】【关闭

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
中华园林网版权所有 2005-2006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中华园林网版权所有 2005-2006 | 客服电话:0571-89900732
中华园林网客服QQ:62397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