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苗木供应信息 | 苗木求购信息 | 苗木报价 | 苗木品种 | 园林新闻 | 园林助手 | 苗木图片 | 植物库 | 园艺 |
第一条 为了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准确、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维护和监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土地违法者进行查处的执法活动。 第三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是: (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复垦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使用土地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有关土地费用的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土地行政复议; (八)依法应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对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继续施工的,有权对其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采取查封措施。 第六条 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全省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省人民政府、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州、市(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案件;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可报请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七条 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发现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 第八条 凡具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有明确的行为人,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立案调查。 第九条 立案调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认定举报不实或证据不足的,予以销案; (二)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需给予行政处分的,作出《行政处分建议书》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移送当事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处理; (四)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属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期限。 第十一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变更违法的土地行政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督促纠正,必要时可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撤销、变更。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严格依法处理举报案件。 第十三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自查、抽查、联查等检查形式,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制度。对专项检查结果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作专题报告,对阶段性工作作定期报告,对突发性案件和较为复杂本级无力查处的案件应随时报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时,应分别在立案后七日内和结案后三十日内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佩戴统一标志,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十七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阻挠、干扰、妨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对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的罚没款、财物,一律上缴同级财政。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办案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年度拨给,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 19990121 实施日期 19990121( 佚名)
|
|||||||||||||
|
|
| 若本站收录的信息无意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 | |
小叶黄杨双色杯价格
南天竹袋苗价格
夏鹃小杯价格
夏鹃大杯价格
草皮价格
三角梅加仑杯价格
鸡爪槭价格
金森女贞地苗价格
毛鹃成品苗价格
一串红双色杯价格
银边草大杯价格
低分枝丹桂价格
低分枝丹桂价格
丹桂柱子价格
金边阔叶麦冬地苗价格
金边阔叶麦冬大杯价格
黄风车茉莉价格
低分枝鸡爪槭价格
桂花球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垂丝海棠价格
大叶黄杨球价格
大叶黄杨价格
大叶女贞价格
卫矛球价格
独杆卫矛价格
营养钵卫矛价格
塔柏价格
红枫价格
排骨草地苗价格
六月雪价格
鸡爪槭价格
大花月季盆苗价格
刺槐价格
刺槐价格
连翘价格
大叶黄杨球价格
大叶黄杨价格
侧柏价格
侧柏价格
澳洲米花加仑杯价格
草坪混播价格
重庆清香木批发基
清香木新报价、基
种植各种规格清香
成都清香木批发基
夏鹃地苗苗子、夏
四川清香木种植基
夏鹃16杯、夏鹃12
夏鹃笼子基地、夏
矮麦冬玉龙草、基
大量供应玉龙草、
现货供应玉龙草、
四川玉龙草方盘批
玉龙草盘苗发货、
法国冬青新报价、
大量供应法国冬青
夏鹃地被小苗、夏
法国冬青新报价、
四川法国冬青低价
四川法国冬青种植
夏鹃大杯基地、夏
25高夏鹃地笼子、
20-30高小叶黄杨大
20-80高南天竹大杯
80高南天竹杯苗袋
12-20杯南天竹工程
80高南天竹大杯、
精品南天竹袋苗、
50高南天竹袋苗、
水生芦苇基地直供
四川芦苇新报价、
四川2加仑芦苇种植
芦苇20-80厘米高、
四川芦苇种植基地
常年供应各种规格
25高夏鹃地苗、夏
基地直供花叶玉蝉
30-40高夏鹃杯苗地
成都花叶玉蝉基地
20高夏鹃地苗、30
成都花叶玉蝉基地
10-40高夏鹃工程苗
夏鹃成品苗、夏鹃
10-30高夏鹃毛球、
25高夏鹃杯苗地苗
狼尾草种植基地、
水生紫叶狼尾草基
成都水生植物批发
四川紫叶狼尾草基
精品夏鹃毛球笼子
清秀夏鹃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