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园林网 > 园林新闻 > 浙江园林 > 正文

乐清:开展“清网行动” 留住“鸟语花香”

发表时间:2025-03-03 作者:浙江省林业厅 资料来源:不详
放大 | 缩小
1469811  365园林网3月3日消息:

  为切实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2月27日,乐清市林业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以及辖区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设网捕鸟行为,全力守护“鸟语花香”的生态家园。

  此次“清网行动”重点检查了蒲岐镇、南岳镇、翁垟街道、清江镇、雁荡镇等乐清湾沿海滩涂。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执法车辆23车次,拆除鸟网600多张。同时,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周边农户找寻当事人,面对面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耐心劝诫和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保护鸟类、爱护自然的意识。

  此次“清网行动”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一次有力推动。下一步,乐清市林业局将以此次“清网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爱鸟护鸟宣传和打击设网捕鸟等专项行动,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为留住“鸟语花香”贡献力量。

(乐清市林业局)



分享到:




【园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园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园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园林网联系。

公众号
 
手机版
365园林网官方微信
 
365园林网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