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天台县林业局在赭溪老街、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等人流集中区域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天台县林业局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周密部署,精心准备,现场设立有奖问答小摊位,有序分发各类宣传材料和小礼品,接受市民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必须保护森林资源,爱护自然环境。”“爱护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天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结合身边案例,将复杂的法律法规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送上内容丰富的“普法大餐”。陈姓市民表示:“原来认为森林保护与我们毫不相干,现在才真正明白,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宣传活动中,市民踊跃参与,认真阅读观看各种宣传资料,咨询各类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这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的法治观念,而且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全面强化了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促保护的理念。
(天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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