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台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森林消防队伍名列其中,意味着这支队伍的建设力度持续加大。
《通知》共分总则、队伍建设、工作职责、人员管理、执勤备战、队伍保障、培训考核、附则等8个部分,条目清晰,内容具体,既便于队伍建设管理,又有利于队伍能力提升。
比如总则明确,多种形式消防队包括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并根据《乡镇消防队标准》组建相应等级的专职消防队,在规划选址、建筑标准、库室设置、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人员配备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分为一级专职消防队、二级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及提档升级后,由消防救援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的投入执勤,并纳入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在人员管理上,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任命。村(居)志愿消防队队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年参加不少于5天的集中轮训,其中新入职不满1年的队员需参加不少于15天的轮训。在队伍保障上,县级财政每年对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经费实施补助。各乡镇(街道)要确保拨付的县级补助经费足额用于多种形式消防队的正常运行。
《通知》同时明确,严格年度考核工作,对于在灭火救援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应按照规定记功、授予称号,给予物质奖励;以及落实工伤待遇,直至烈士申报等。
天台县是全省Ⅰ级森林火险区,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本通知的出台,进一步鼓舞了士气,提振了信心,力促天台森林消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天台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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