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优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龙游县林业水利局与龙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围绕建立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清单、开展协作监督考察等问题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决定建立合作机制,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拟被不起诉人,引导其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真诚认罪悔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教育引导,降低再犯风险。通过法制教育引导被不起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让犯罪者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主动接受教育和感化,对自身的犯罪行为形成准确认知,促使其真诚认罪悔罪,切实降低再犯风险。
因案施策,确定服务类型。综合考虑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安排犯罪者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教育转化作用。例如:针对涉及森林资源破坏的拟不起诉案件,通过督促当事人开展护林巡逻、法治宣传、协助劝导等公益服务,助力森林资源保护。
以案释法,推进社会治理。借助公益服务活动,让犯罪者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进基层治理,通过鲜活的“身边案”,让群众可触可感,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达到预防犯罪目的,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治理一片,稳定一方”的社会效果。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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