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支持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投资林业产业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上山入林”,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推进我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通过鼓励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保护林地经营权益,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林业产业投融资渠道;强化税收优惠、投资指导、品牌激励、龙头企业扶持,支持林业工商资本做大做强;落实林地和林业附属设施用地政策、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策、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林业产业投资环境;强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持新型林业专业队伍发展,激励林业人才创业创新。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投资服务、强化示范宣传、规范投资行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保护好、维护好、发展好企业和林农利益作为基本前提,整合全社会资源加快发展林业产业。
《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得到了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多个政策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了扶持力度的最大化。如《意见》规定:“对各类资本投资林木培育和种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及林产品初加工用电,按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逐步提高林道补助标准,将符合条件的林业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投资国家鼓励发展的林产品加工和流通项目且进口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用设备,在现行规定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企业从事林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同等享受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待遇”;“支持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等必要的林业生产设施建设。林业经营主体流转林地200亩以上实施林业规模经营的,允许不超过3‰用于林业生产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符合林业生产设施条件的道路,可以按照林道审批”;“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建设项目,省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等等,政策力度空前,干货十足,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
下一步,我省将强化《意见》政策措施的宣传和培训,加快推进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上山入林”,实现林农增收入、企业得效益、林业促发展的共赢局面。
(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公众号 |
手机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