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胡侠主持召开省林业局2019年第八次局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第十六届林业科技周活动筹备、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天然林修复制度方案》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关于第十六届林业科技周活动筹备,会议认为,林业科技周一直是我省推动科技交流推广,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乡村振兴、大花园建设和高质量建设“森林浙江”中重要作用的精品活动,办好活动非常重要。会议要求,筹办小组要紧扣活动主题,精心安排活动项目,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认为,森林防火工作事关重大,尤其是国庆70周年大庆之际。李克强总理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及国家林草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会议精神,有关部门和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除火患、保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关于贯彻落实《天然林修复制度方案》,会议认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林保护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天然林保护修复方案》要求并结合浙江实际出台《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非常必要,也十分重要。会议要求,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采纳吸收各方面意见,尽快形成《若干意见》送审稿提请两办印发。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省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浙江省林业行业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浙江省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浙江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关于上述3个办法,会议认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执法公开透明度和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起草部门要根据会议讨论内容进一步征求吸收各方面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走好程序,确保制度尽快实施。
关于《浙江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会议认为,机构改革以后林业职能和财政管理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对林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基层对林业项目建设需求转变等实际情况,修订《浙江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十分必要。会议要求,《办法》修订后,财务部门要加强宣贯培训,确保实施效果。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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