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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通告

发表时间:2019-09-29 作者:浙江省林业厅 资料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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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214  365园林网9月29日消息:

  国庆节将至,野外游玩人员增多且秋季天干物燥,山林中枯枝败叶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莲都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通告,明确2019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为森林禁火期,林地及距林缘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为野外禁火区。

  通告规定,在禁火期内林区要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二是严禁烧灰、炼山、烧田坎、焚烧垃圾、电焊等;三是严禁吸烟、野炊、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上坟烧香、点烛、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同时,通告要求在禁火期内,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严防严守。

  对违反通告的各类野外用火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都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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