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兴县不断探索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加大源头管理、加强疫源监测、加深政研合作,实现了野生动物“三增”,即种类增多、数量增大、分布增广。截至目前,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率由2018年的18.4%下降至8.8%,系全市最低;首次发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冠鹃隼”等。
为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长兴县主要采取“三化”措施。一是执法监管“链条化”。结合“绿盾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对本地市场、酒楼、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猎捕、出售、加工、运输、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链条”打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7起,救护野生动物29只,其中包括黑天鹅、獾、猫头鹰等。二是疫源监测“智能化”。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的要求,科学设置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观察点、巡查路线,做好野生动物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今年以来,已依托2个国家级监测站和30个监测点,对“H7N9”“非洲猪瘟”等易发疫源疫病进行全面监测,实现疫情“零发生”,有效保护了原有种群安全。三是产业延伸“技术化”。开展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及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通过与浙江大学等大中型院校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着力解决扬子鳄、黑斑蛙、河麂、雉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种源规模化繁育的技术问题,加快推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化进程。今年以来,已开展扬子鳄“浙江省生产经营性野生珍贵稀有动物认证实践项目”“智慧管理扬子鳄行为研究项目”“黑斑蛙产业化发展合作项目”等。
(长兴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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