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华《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经省林业局审查上报省政府并获批复。
1998年,省政府批准设立九峰山—大佛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上一轮《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以下简称《上版总规》)于2004年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在指导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设施建设、展示利用、旅游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已难以有效指导新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金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和作用,按照《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在对《上版总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进一步突显城郊特色,促进景镇、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面积为66.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16.4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51.8平方公里。范围由九峰山、大佛寺两大片区组成,是以丹峰、碧湖、温泉、古刹为景观特色,适宜开展观光休闲、养生度假和宗教文化活动的城郊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批复要求,金华市要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自然、人文资源,合理利用风景资源,使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在风景资源特色、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管理水平、游赏组织服务等方面都达到较高水准。
《总体规划》是九峰山—大佛寺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下一步,金华市将尽快按照规划,勘界定桩,做好景区景点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努力推进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公众号 |
手机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