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象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杭州通过评审。省林业局正厅级领导杨幼平、国家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司调研员刘宏明出席并讲话,浙江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象山县县长黄焕利、县政协副主席周平飞等参加评审会。
与会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阅有关资料等,认为《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对象山县构筑沿海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综合竞争力、打造浙江省“大花园”建设示范县具有重要意义。专家组认为《规划》建设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规范,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要求《规划》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
象山县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是典型的半岛型海洋大县,位于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三面环海,两港相拥,陆域面积139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618平方公里、海岸线925公里、岛礁656个,森林覆盖率达56.16%,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0.2%,生态秀美、植被丰富,素有“东方不老岛、海山仙子国”“天然氧吧”等美誉。近年来,象山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方面摘得了不少“国字号”荣誉,拥有国家级海洋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海洋公园2个,先后获评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首批国家生态县、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宁波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体区。
(局国土绿化处、象山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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