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热心市民黄女士通过公安部门联系到兰溪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寻求帮助。原来,黄女士捡到了一只蜥蜴,她认为蜥蜴应该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需要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野保站工作人员立即赶到黄女士家查看情况。据观察研究,确定该蜥蜴为平原巨蜥,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由于平原巨蜥属于外来物种,不宜直接放生野外,因此,工作人员把平原巨蜥送到金华市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容救护。
兰溪市野保站负责人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容易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或危害当地生态系统。若有市民发现野生动物,可以拨打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电话:88937518、88899832或直接拨打110。
(兰溪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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