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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森林公安严厉打击抓捕野生动物行为

发表时间:2019-07-28 作者:浙江省林业厅 资料来源: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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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557  365园林网7月28日消息:

  近日来,磐安县连续高温,夜里蛙声此起彼伏,有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起了抓捕野生动物的主意。7月18日,湖南籍杨某、贵州籍郑某在磐安跑完业务后,驾车在大盘山自然保护区内用电筒照明抓捕石蛙被管护人员当场抓获。7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杨某、郑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专家介绍,蛇类、蛙类等一些夜行性动物,在原来黑暗的情况下,突然受强光照射,会出现暂时失明现象,不会动。夏季,蛇类、蛙类等野生动物活动频繁,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野生动物的这一特性,晚间用矿灯、电筒等夜间照明方式进行猎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此类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提醒:夏季请文明乘凉,切勿乱捕滥猎,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磐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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