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园林网 > 园林新闻 > 浙江园林 > 正文

温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表时间:2019-07-28 作者:浙江省林业厅 资料来源:省林业局
放大 | 缩小
506011  365园林网7月28日消息: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安全,今年以来,温州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结合“绿卫2019”和“雷霆”专项行动,周密部署,整合力量,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着眼“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检举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形成多方参与、全民保护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对野生动物保护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警360余人次,查处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案10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6起。检查集贸市场15处、花鸟古玩市场2处、酒店农家乐32家、五金杂货店15家,收缴铁夹猎具403副、黏性鸟网100余米。到城乡接合部和沿海滩涂等鸟类重要栖息地巡查13次,拆除养殖户擅自在瓯江口和乐清湾滩涂架设的防鸟网约80余亩,捕鸟网3张计300余米。二是实行网上网下同步排查打击。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民警加入护鸟群、野生动物协会群等,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及时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施精准打击。7月初,民警通过网上受理举报,破获了1起网上销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三是深入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市新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固定标语16处,并结合“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世界地球日”等节点,通过广场活动、网络媒体、案例曝光、大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性,形成群众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氛围。

(温州市林业局)



分享到:




【园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园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园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园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园林网联系。

公众号
 
手机版
365园林网官方微信
 
365园林网手机版